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成都市“未来教育家”第三批培养对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9-18阅读次数:1405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成都市未来教育家第三批培养对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推荐遴选范围

在职在岗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以及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等机构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校(园)长。

二、推荐遴选条件

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及以上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至20201031日之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推荐和遴选:

(一)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培养对象。

(三)成都市市级名校长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市级学科(技能)带头人。

(四)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五)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或课题项目。

(六)在公开发行的专业类学术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编著教育教学著作,并正式出版。

(七)担任主编或副主编的中小学教材列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担任主编或副主编的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在全国公开发行。

(八)承担过培养县级及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任务;承担县级以上教学观摩课或教师培训授课任务;被邀到外地讲学;参加城乡互动联盟活动;担任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三、推荐遴选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考查师德表现,又考查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规定程序开展遴选工作,遴选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推荐遴选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学校(单位)审核推荐、区教育局评审确定办法进行。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校(园)长向所在学校(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未来教育家第三批培养对象推荐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单位)推荐。所在学校(单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符合遴选条件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校(园)长向温江区教育局推荐。

(三)报送要求

各学校(单位)填写《成都市未来教育家第三批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并于2020930日(星期三)17:00前报区研培中心。联系人:易老师,联系电话:82695532,邮箱:cdwjjjb@163.com

(四)区级推荐程序

1.区研培中心要及时汇总核实推荐人选信息,聘请专家,根据要求,对学校(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评,20201013日(星期二)15:00前报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2.区教育局对候选人进行审定后报市教育局。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成都市未来教育家第三批培养对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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