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实验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方案

发表时间:2015-03-03阅读次数:1110

    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专业素养,鼓励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我校将开展“成都市温江区实验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内容
(一)重点征收的成果内容
1.与“课堂学生活动的设计研究”的相关成果;
2.有关“公民教育”的理论思考、实践探索;
3.有关“国际理解教育”的理论思考、实践探索;
4.有关“生态文明教育”的理论思考、实践探索;
5.有关“双语教学”的理论思考、实践探索;
6.有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前沿性思考与实践探索等, 如:
(1)“一校一品”的特色学校建设;
(2)走班制教学研究;
(3)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研究;
(4)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
(5)德育教学与实践活动;
(二)其他成果内容
    可围绕本校课题研究、教研组小专题研究以及教师个人微型课题研究等,结合工作领域、学科教学实际等进行广泛探讨。
二、评选成果类别
    研究论文、教学设计(附教学反思)、教学案例、经验总结;
课题研究方案、调查报告、阶段报告、研究报告等。
注:已参加过同级及其以上评选并获奖的成果不能参评。
三、行文要求:
1、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倡导从自身实际出发的思考。
2、观点鲜明,思路清晰,文句流畅。
3、凡引用他人的观点,请注明出处(作者、题名和出处)。
4、研究论文字数在2000~5000字为宜。凡4000字以上文章,须有摘要(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教学故事、教学设计、案例、随笔类成果字数可以在1500字左右。
5、参评成果严禁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作者所在单位。
四、报送办法及注意事项:
1.每位教师的参评成果限报一项,同一项成果的作者不得超过2人(课题成果除外),并且作者须系同一学科、同一学段。
2.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学校将推荐到区上、市上等参加评选。
3.每年活动开展时间为12月。